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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旨在“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的背景下,期望通过对唐山市某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分析,对其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以及成本补偿机制的优化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成本核算法等方法,对在药品加成取消前后唐山市某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现状进行描述,并测算其医疗项目的成本及回收率,确定医疗价格调整方案。 结果:1在“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前,2012-2014年唐山市某公立医院收支结余率分别为1.37%、1.34%和0.44%;在2012-2014年唐山市某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中,政府财政补助占比分别为1.32%、1.01%和0.92%,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38%、98.6%和98.35%,其他收入占比分别为0.3%、0.42%和0.73%;在2012-2014年唐山市某公立医院门诊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最大分别为60.63%、61.04%和62.3%,其次为检查化验收入,挂号收入占比最小;而在住院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分别为44.85%、46.61%和44.71%,比重最大,其次为卫生材料收入;2在“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后,2012-2014年唐山市某公立医院收支结余率分别为-8.24%、-8.53%和-9.51%;以2014年的医院收入为对象,测算出在药品加成取消后,唐山市某公立医院在药占比为45%时,应补偿的金额为6303.6万元;3对唐山市某公立医院医疗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六类项目平均成本回收率为:诊查类为11.88%、护理类为20.3%、治疗类为29%、经血管介入治疗类为37.6%、手术类为40.9%、中医类为17.19%。 结论:通过对唐山市某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定价机制不合理、药品收入补偿所占比重很大;通过对其原因的分析,以及对医疗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进而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诊查费、护理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200%;治疗费提高20%;手术费、介入类治疗提高35%;中医诊疗费提高50%。介入类治疗项目可在调整后价格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重点学科的手术费和治疗费项目在调整后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相配套的措施: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健全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