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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复杂、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同样也更加深入,而且越来越具有贸易保护的色彩。各个国家的原产地规则都不尽相同,尤以欧盟的原产地规则最为复杂、最具代表性,并且与其商业贸易政策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可以说形成了欧盟推行贸易保护的隐蔽的、“合法”的新工具。文章首先通过对欧盟原产地规则的概念与分类、法律基础等方面的介绍对欧盟原产地规则作了一个全面的、简要的阐述。以此为基础,从纵向与横向两个角度着重探讨了欧盟原产地规则在运行过程中的权力分配情况,指出其立法上的随意性、灵活性与执行上的冗繁性。其次,文章按照非优惠性规则与优惠性规则的分类方式对欧盟原产地规则进行了详尽阐述。在非优惠性规则方面,其原产地标准可细分为基础性标准与特殊性标准——清单规则两大类,前者是兜底标准,后者则在实践中起主要作用;同时,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在内部市场自由流通和反倾销反规避领域有其特殊适用:前者的“当地含量要求”是为了保护欧盟境内的工业,后者则为欧盟反规避体系发挥贸易保护作用提供了极佳的“武器”。而在优惠性规则方面,文章重点阐述了最典型、对我国影响最为深远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包括其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并提出了我国在适用这些规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应对的一些建议。最后,文章通过对原产地规则的作用与影响的分析,阐明了欧盟原产地规则所具有的一般作用与影响。在此基础上,文章重点从内容、适用范围、立法规则以及国际法规制等角度总结了欧盟原产地规则的特点从而揭示了欧盟原产地规则的特殊作用——推行贸易保护的隐蔽手段,就此呼吁国际社会对原产地规则应形成更加有力的国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