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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种新型的管理方法克服了传统行政模式所出现的诸多问题,这种新型的管理就是新公共管理。治理理论就是作为新公共管理的一种理论产生的。该理论的提出和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为发展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会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联,所以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研究就成为了理论界、政府的实际工作者和许多公众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对于该问题的研究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本研究是基于治理理论这一研究视角的。本文首先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且指出了治理理论的内涵及主要观点。治理理论强调主体的多元性和合作性,强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和谐动态关系,希望三者能达到治理的最终目标——善治。治理理论要求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一种相互合作的关系,要求政府能够给非政府组织更广大的发展空间,让非政府组织有足够的能力自由的发展,而不要受到政府方面的干预和支配。第二章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与第一章两者关系的理想状态分析一一对应,论述了我国目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所形成的一种具体的、非理想的现实关系。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开始起步发展,且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活跃在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但是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却并没有形成理想的关系,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整体能力弱,需要借助与依赖政府组织以求其发展。这样,就使得非政府组织具有了官方的色彩,不能很好地参与到治理活动中去,不能与政府共同地成为社会治理活动的主体。第三章是在比较与分析理想状态和我国的现实状态的基础上论述的,笔者围绕治理理论的核心内涵从四个方面论述了两者关系不理想的原因。第一,落后的观念。“管本位”思想和公众对非政府组织的认识会影响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定位。第二,环境因素。公民社会的没有真正形成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制约关系的和谐运作。第三,政府机构的不合理设置和职能划分不清阻碍目标完成。第四,非政府组织的相对缓慢发展和自身特点削弱善治目标的达成。为了改善这种不理想的关系状态,本文的第四章以治理观念、治理环境、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作为分析的角度,提出了要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运行关系,使两者共同地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共同地推动社会的发展,从而提升整体的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