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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的相关精神和部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建设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促进城乡平衡发展和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从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历程来看,公共事务的繁杂性与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日益增强,政府治理主体与社会各治理主体在公共事务的治理问题上已经建立了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生共赢的关系。在这一背景下,传统的政府治理已不能满足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治理已成为新型的治理模式。政社合作既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多元社会主体进行有效的利益整合。然而,就现实情况而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深刻变革在为政社合作提供契机的同时,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也在不断加剧,政社合作这一新型治理模式的构建由此变得困难,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所以,明确政社合作的主要内涵和现实意义,探寻政社合作的有效策略,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本论文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及治理互赖模型,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政社合作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除开“绪论”和“总结与展望”这两个部分,笔者将本文的框架结构总体涵括为以下四个主体部分:第一个主体部分为“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及分析工具阐释”。该部分在界定和叙述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和特点、政社合作的含义和模式以及本项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重点阐明治理互赖模型的模块构成及该模型对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问题的适用性。第二个主体部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的现状及问题审视”。该部分在概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的制度规范及取得的成效的同时,着重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脱嵌”运行问题及成因。第三个主体部分为“治理互赖视角下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的实证分析——以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镇的棚户区改造为例”。该部分运用治理互赖的视角,对温泉镇棚户区改造中的政府能力和社会资本情况进行深度描述,并且着眼于治理互赖具体分析温泉镇棚户区改造中政社合作对政策执行的影响。第四个主体部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优化策略探讨”。该部分结合前文规范性的问题审视和实证性的案例分析,按照治理互赖模型的理论要义,从“树立先进的政社合作理念”、“制定完备的政社合作制度”、“打造智能的政社合作网络”、“健全科学的政社合作机制”四个方面,并对应提出了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的具有针对性的策略以及建议。本文的创新意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分析工具的创新。本文以“治理互赖模型”为分析工具,系统性、深入性地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政社合作问题进行探究,这项研究至今仍然在国内学术界颇为鲜见,可见其鲜明的创新性。其二,研究方法的创新。论文以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镇的棚户区改造为例,深度描述政府能力和社会资本的情形以及治理互赖对棚户区改造政策执行的影响,这种研究方法在国内学术界同样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义。其三,策略建议的创新。论文针对问题审视和实证分析以及治理互赖模型的理论要义,按照“理念→制度→网络→机制”这一逻辑思路所探寻的如何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社合作的策略与建议,既有一定的创新性,又有重要的政策咨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