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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话语研究属于法律语言学研究的范畴。由于科技的飞速发展,种类繁多的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这大大丰富了普法手段,使得普法语篇呈现出多模态化的景象。作为普法的一个便捷而又实用的手段,法律漫画有其研究价值。考虑到这一语料的多模态性质,采用多模态话语分析的方法来对其进行研究则是不二之选。本文作者从官方的普法网站上挑选出了30幅优秀的法制漫画作为研究语料,基于Martin的评价理论(包括语言评价和视觉评价)和Martinec的地位与逻辑语义理论构建分析框架,探究了这些法制漫画中建构态度意义的图文资源、图文关系以及这些具有不同图文关系的漫画如何建构完整的态度意义。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在采样的法制漫画中,文本态度资源具有三个来源——标题,标注和对话;同样视觉态度资源也如此,分别来自面部表情,手势与姿态,以及视觉概念意义标记或者隐喻。除了鉴赏意义无法印刻于视觉图像中以外,这些态度资源均可以“印刻”,“激发”或者“内含”相应的情感,评价和鉴赏意义。具体来讲,情感意义最常建构于面部表情,而评价和鉴赏意义则最常由视觉概念意义标记或者隐喻来实现。(2)法制漫画中图文间的地位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即文本从属于图像,图像从属于文本和图文互补,这意味着至少在采样的法制漫画中图文独立的关系是很罕见或不存的。在这三类地位关系中,图文互补最为常见,其次是文本从属于图像,最后是图像从属于文本。至于逻辑语义关系,在后两种类型的法制漫画中通常是延展,在图文互补漫画中则通常是详述,尽管在某些漫画中会存在言语(措辞),思想(意义)或增强等关系。(3)在绝大多数采样的法制漫画中,文本与图像都在不同程度上传达某种态度进而建构完整的态度意义。对于为数不多的几幅法制漫画,尽管文本或图像可能不直接参与态度意义的建构,但是要么文本被使用来命名视觉概念意义标记,要么图像被刻画来表示文本概念意义标记。总而言之,为了更好地引起观众的法律意识或者法律态度上的共识,法制漫画中的图文都是必不可少的成分,因为有效建构完整的态度意义需要图文相结合来进行必要或者形象的刻画。通过对作为普法手段之一的法制漫画进行多模态话语分析,本研究拓展了评价理论和地位与逻辑语义理论的应用范围,以期为未来从多模态话语分析角度研究普法语篇提供参考价值。此外,本研究的成果将有益于法制漫画的实际创作,从而使其更好地为普法目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