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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1制定《气郁体质疗效评价量表》。2研究评价“王琦气郁调体方”的干预效果。研究方法:1使用改良德尔菲法邀请11位中医体质学专家采取匿名方式进行两轮专家咨询,对常见的气郁体质临床症状进行评分,数据统计出得分最高的维度,制定出疗效评价的主证和次证,完成《气郁体质疗效评价量表》的编制。2采用自愿分组、多中心、对照研究的方法,将符合《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的60例气郁体质受试者分为试验组30例,对照组30例;试验组给予“王琦气郁调体方”治疗+生活方式指导,对照组仅给予生活方式指导,疗程均为8周,停药后随访4周,分别在干预前,干预后第4周、干预后第8周、停药后4周观察其《气郁体质疗效评价量表》得分,以及干预前、干预8周后《王琦九种中医体质量表(2009版)》和《症状积分量表》(《SCL-90》)得分,以及对其进行心理访谈。研究结果:1运用改良德尔菲法,邀请11位专家经过两轮投票,初步制定出《气郁体质疗效评价量表》初版,主症8个,次症5个。可以运用于干预前后结果的对照分析。2试验研究1与仅进行生活指导干预的对照组相比,同时进行生活干预和药物治疗的试验组能够得到显著的更好效果。在入组时,试验组疗效总分显著地高于对照组;使用药物的8周和停药4周时,试验组疗效总分显著地低于对照组;而入组体质得分、8周体质得分、入组SCL90得分、8周SCL90得分、4周疗效总分,这些指标在试验组和对照组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2无论是试验组还是对照组,其4周的疗效总分、8周的疗效总分与入组时相比,均有显著性的变化,且各时期的疗效总分与前期相比均有降低。试验组在停药前整体上表现较对照组良好。SCL90得分之差、疗效总分4周与入组之差在对照组与试验组的总体平均值具有显著差异,该药物在4周左右起到的效果在对照组和试验组之间是显著的。3年龄、BMI范围对减分率均没有造成显著性差别,由于性别的不同,停药4周与入组疗效总分之差上表现出了显著差异,表现为男性在停药后的疗效得分上升,女性停药后的疗效得分下降,症状控制得更好;婚姻状况的不同,使得8周时SCL90得分的减分率呈现了显著的不同,表现为未婚受试者在体质得分、SCL90得分、8周疗效得分上较已婚受试者有更加明显的下降,而已婚受试者停药后的症状控制情况好于未婚受试者,二者4周疗效得分下降情况相差不大。4在《气郁体质疗效评价量表》的13项具体症状上,试验组和对照组每时期的减分率之间都存在显著性的差别。具体来看,入组时试验组表现明显差于对照组,在进行生活干预及用药4周后,对照组和试验组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均呈现出了明显好转,得分明显下降;治疗8周后,对照组和试验组在多数指标上的得分继续下降,试验组的“敏感多疑”“生活无趣”指标得分均略有增加,“无故叹气”指标方面的得分并没有改变;停药四周后,试验组在“闷闷不乐”“敏感多疑”“遇事悲观”“无故叹气”“生活无趣”“容易害怕”“胸闷憋气”“咽部异物”8个症状上得分保持不变或有所下降,在其他5个症状上的得分略有上升。5对照组各时期减分率的变化在多数症状上表现相同,均是呈现上升型的特点。总体上看,对照组三个时期与初期相比得分的变化也具有显著的差别,进行生活指导干预对调理体质具有长期良好的效果,如果坚持进行生活指导干预,对体质干预大有益处。6试验组三个时期与初期相比得分亦有不同,认为二一之差与四一之差、二一之差与三一之差的差异性是显著的,且前者强于后者。具体表现为四一之差显著地高于二一之差,说明在第四次试验中,调体药物对体质干预的效果与第二次试验相比更加明显,而第三次试验药物干预后的效果较第二次试验药物干预的效果仅为较明显。研究结论:1成功制定出初版《气郁体质疗效评价量表》,并首次在本课题研究中予以使用。可以根据受试者不同时间点的填表结果进行评分,进行对照和比较研究。2“王琦气郁调体方”和气郁体质生活方式指导,对于气郁体质的改善均有疗效。服用“王琦气郁调体方”较单纯使用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具显著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