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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效率问题是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代理冲突,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产生非效率投资行为,严重影响着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20世纪90年代,股票发行实行审批制,进行额度管理,绝大部分企业不得不剥离部分优质资产上市。分拆上市形成的金字塔结构使得母公司与上市子公司关系复杂,体制混乱,滋生了大量不正当关联交易,投资不足与投资过度并存,恶化了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余质量,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2006年12月,国务院就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指出要“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整体上市是相对于分拆上市而言的,指企业将某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上市或将集团全部资产打包上市,而不是剥离某项业务中的部分资产上市。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可以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资产、盈利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关联并购,整体上市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而且其整合资源的动机也比较明显,通常会引起机构投资者特别的关注。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2006-2013年8年间深沪两市A股宣告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的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整体上市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深入剖析整体上市内在动机,探讨其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差异,并进一步分解机构投资者,研究整体上市过程中机构持股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以丰富相关领域研究。本文发现:(1)从整体上看,整体上市有利于改善投资效率,抑制非效率投资;(2)由于整体上市动机不同,其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是有差异的,以巩固和扩展主营业务为动机和以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为动机的整体上市公司对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相对较强;(3)整体上市过程中,基金数量与持股比例对非效率投资有显著影响,券商等机构投资者数量与持股比例对非效率投资影响不显著,其中:基金数量与非效率投资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基金持股比例与非效率投资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在整体上市以后,基金持股比例提高可以降低企业非效率投资水平,并且比较显著。基于理论和数据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应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进行整体上市,以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改善投资效率;应鼓励企业在整体上市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主营业务,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同时应注意剥离不良资产,提升资产质量;整体上市过程中,应在适当控制基金持股比例的基础上,尽量多引入一些基金,基金认购比例过高可能不利于集团的资源整合,而且由于“搭便车”现象可能会降低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而基金数量越多,对大股东和管理层的监控力量可能会越强,从而有效抑制非效率投资。本文可能还存在如下局限:首先,整体上市动机识别可能会受主观判断的影响,存在主观判断的偏差。其次,整体上市样本总体偏小,而且在选择配对样本时没有考虑其他维度的相似性,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