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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目标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转型期我国的各种发展差距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多元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公共政策价值取向指导着公共政策调配社会公共资源、协调社会主体间利益关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据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互动的理论对中国公共政策价值进行历史的考察: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形态下,公共政策强调“民本”价值取向,这里的“民”是与“君”“官”相对立的,“民本”只是手段,实质上是以拥有土地这种基本生产资料的少数人为本;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公共政策价值取向视为根本目的的对象增加了民族资产阶级和国外资本所有者,但以少数人为本的实质没有发生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公共政策价值取向因此发生了根本变化,开始以全体人民为本,但在建国初期的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民以集体的名义拥有生产资料,相应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是“以集体为本”;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所有制结构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开始多元分化,为了激发独立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解决当时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主要矛盾奠定物质基础,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在实践中忽视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人的利益,造成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冲突,这是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价值冲突的实质。解决公共政策价值冲突、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公共政策价值取向进一步以具体的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本,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生产力的较大发展也为此奠定了物质基础。
在实践机制上,“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应以公平正义作为核心内容、以民主参与作为路径选择、以法治作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