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作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国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途径。可以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证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研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推动国土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进程,遏制日益严峻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发展,保障土地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保证耕地红线不被突破,为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奠定资源基础。本文选取微观领域的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历史脉络的基础上,利用多种研究方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基层国土资源执法机制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结构体系、运行机制、评价机制,构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执法监察体系,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和想法。同时以苏北地区典型城市宿迁为例,从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详细论证结构体系、运行机制、评价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成效,为构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长效机制提供一个可借鉴的案例。通过研究,可得出:第一,结构体系由纵向、横向两类结构体系构成,纵向结构体系侧重于研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以及解决执法权的来源问题,横向机构主要解决与土地执法监察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和协调的关系问题;第二,运行机制以结构体系基础,是结构体系得以在实际工作当中发挥效力的重要手段,运行机制的核心是执行能力,运转良好的运行机制,可大为提升基层执法监察活动的效果;第三,评价机制是事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评价机制不仅可以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而且可以对结构体系、运行机制具有反馈作用,促进结构体系、运行机制的改进和完善。第四,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结构体系、运行机制、评价机制为研究对象,改变了以往研究中存在割裂理论与实际的现象,相互完善、互为促进,为构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提供依据。为了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需要逐步完善和健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转变国土垂直管理模式,变半垂直管理为完全垂直管理,进一步加强共同责任制度的落实力度,建立和健全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评价机制等多种措施,为最终实现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作一个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