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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合作社法》的修订,正式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概念。联合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的再联合经济组织,部分程度上可以应对和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小、微、弱”等问题,然而从前期的探索实践来看,一些联合社发展不规范,合作机制不健全,联合社的预期功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已经参与联合社的成员的合作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展开研究,以探究如何加强联合社的组织凝聚力,实现联合社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选择“产业链型”和“生产型”两种典型的联合社发展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案例对比分析,调查发现,联合社的成员类型、生成路径差异,会使得联合社发展呈现不同的成员联结方式和合作关系,从而影响联合社的制度建设和民主性质的完整性。联合社等大型组织内部容易发生“搭便车”行为,为区分不同类型的合作,将合作意愿区分为两个层面:即“保持当前合作关系意愿”和“增加入股投资的合作意愿”,并运用计划行为理论,从五个层面选择潜在的影响因素指标,建立了本文的计量理论模型。对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成员是否入股、对联合社的认知情况、成员间是否有经济业务关系对成员保持当前合作关系和扩大入股投资两个层面的合作意愿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建立成员账户、联合社的功能较完善都会显著刺激成员对联合社的入股投资意愿;联合社管理者在成员心目中越具有信任感,越容易使得成员保持与联合组织的合作关系;不同特征的成员在合作意愿的表达中存在显著的层次差异,成员分化趋势明显,极有可能影响联合社的民主完整性。据此,本研究认为要提高成员合作意愿,首先需加强成员账户等制度的设置完善,明确成员与组织的契约关系;其次,加强成员资质考核和成员管理,真正实现联合社成员间的有效协作互惠,提升成员的利益认同感;另外需重视不同层级成员间的投资意愿差异,创新多元入股方式,保证联合社的股权不至过分失衡,以维护联合社的民主性。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有:①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对比了两种联合社发展模式及合作机制的差异特征,并创新界定和划分了联合社成员层级。②提出和构建了联合社成员合作意愿影响模型,并进行了微观实证分析,而已有文献多从宏观视角分析联合社的功能和作用,本文在研究对象和视角上具有挑战和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