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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市场上的混淆,我们往往会想到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早以屡见不鲜的正向混淆行为,不法经营者通过“搭便车”、“傍大款”的形式,利用他人的商誉推销自己的商品,牟取不正当利益。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反向混淆这一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范围之内。这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我们所熟知的正向混淆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在反向混淆侵权之中,侵权者往往都是财大气粗、声誉良好的大企业,而被侵权者无论是在经济实力还是在知名度上都无法与侵权者相抗衡。此外,反向混淆在认定标准、法律监督、责任承担等方面也有明显的特殊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维护经营者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必要对反向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对反向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初步的研究,除序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四章。引言部分介绍了最近几年发生的有关反向混淆的案例,主要介绍了“张春龙诉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和“蓝色风暴商标侵权案”,并对目前国内外涉及反向混淆的研究成果做了介绍,并明确了本文的写作意义。第一章在实务界和学术界专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总结出了反向混淆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对反向混淆做了初步的介绍,明确了反向混淆自身所具有的独特性,并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分析了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第二章介绍了我国现有法律对反向混淆规制的现状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目前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反向混淆行为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导致已有的裁判案件存在很多争议。此外,我国法律对反向混淆的认定、相关责任的承担、法律监管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一些西方国家规制反向混淆行为的经验,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评介。第四章提出了一些规制反向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建议,主要包括:将反向混淆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反向混淆的认定;完善一般条款;完善责任承担;加强法律监管以及完善其他部门法等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