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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高增长促进了企业的飞速发展,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愈发严峻,并逐渐得到了政府、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有效推动企业积极履行并及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成为当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简称IC)与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关系研究随着我国内部控制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逐步成为专家学者们的热门研究课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而现有的研究以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二者之间关系为主,两者之间关系受其他调节因素尤其是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的研究较少,且鲜有关于内部控制、地方政府干预与企业社会责任三者之间的研究,相关研究亟待完善。李国平和韦晓茜(2014)对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梳理后指出,"社会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与内容的影响"问题尚需值得深入研究。我国处在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由于资源禀赋和开放时间的不统一,导致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具有较大的差异,因而普遍存在着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现象。本文将地方政府干预因素引入到内部控制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关系研究中,以研究地方政府干预调节作用下内部控制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企业之间的差异。创新了研究CSR的视角,丰富了调节变量因素对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本文以2012-2015年度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首先分别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基本研究演进与度量方法进行了梳理,对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制度理论的分析提出研究假说,为后面的实证研究奠定基础。经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及稳健性检验,本文得出如下结论:(1)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显著促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2)地方政府干预会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政府干预越少,越有利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3)地方政府干预对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具有调节作用,减少政府干预有利于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正向促进作用;(4)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干预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调节作用更为显著。最后,针对上述研究结论对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建设提出了一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