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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自由权属于迁徙自由权的范畴,是迁徙自由在出入国境时所体现的一种具体形态。迁徙自由权是一种来源于自然的“本能”权利,它伴随着生命的出现而产生,并伴随着生物的进化最终传递给人类。出入境自由权概念是伴随着人类国家的建立而产生的,因此对出入境自由权的规范权力来源于国家主权,是一国政府根据自身政治、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做出的。出入境自由权同时又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公民基本权利,所以在国家出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如何协调好国家利益和人权保障这两方面的矛盾,成为政府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尽管《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两部国际性公约将出入境自由权列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中国由于经济政治文化和历史的多重原因,对出入境自由权的研究起步较晚,对出入境自由权的研究也多是从政府行政管理的角度或从本国历史的角度纵向比较研究,缺乏从法学上的公民权利角度和与世界其他国家出入境自由权现状的横向比较。并且由于在人权问题上和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理解,所以在协调国家利益和公民出入境自由权的平衡点选择上与西方不同。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的出入境管理整体上趋严。但这并不表明出入境自由权利的研究不够重要,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对出入境管理规范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保护和规范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出入中国国境的自由权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为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入WTO以后,中国经济对世界市场的依存性进一步加深,更加开放的出入境自由权利政策不但能够提高中国经济的开放程度,也有助于巩固和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本文立足于国际人权法和国际移民法的国际环境,以国外出入境自由权的产生、变迁和发展为参照,论述出入境自由权的权利起源、属性和具体特征,结合中国当前的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提出了对公民出入境自由权进行保障和规制的一些建议。本文第1章论述了出入境自由权的内涵、权利属性、以及起源与发展。第2章针对出入境自由权的权利正当性进行研究,从而为出入境自由权的保障提供了理论依据。第3章探讨对出入境自由权进行限制的理论和方法。第4章讨论如何对国内的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限制,以充分保障公民的出入境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