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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研究LF县门诊按总额付费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方案调整依据,总结实施门诊总额预算制度的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探讨总额预算制度对供方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主要影响因素。
方法:通过现场调查、文献查阅与专家咨询等方法相结合,收集所需的定量定性资料,使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录入定量数据,使用EXCEL、SPSS13.0、SA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从而对实施总额付费前后的门诊费用、门诊利用、受益情况,处方行为等进行分析,评价门诊总额付费制度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影响。利用博弈模型分析医疗机构与新农合利益分配的动机和主要决策空间,有针对性地分析门诊总额预算制度下医、患、保三方对总额预算制度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三方对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影响。
结果:LF县实施门诊总额付费对医疗机构行为的主要影响表现在:费用控制情况较好,乡、村两级门诊次均费用略有增长,仍低于云南全省费用水平;乡镇卫生院成为主要受益者,门诊人次与门诊收入增长显著;医疗机构建立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地降低医疗成本;医疗机构的处方用药行为也逐渐趋于规范;参合农民的门诊受益面逐渐加大,实际补偿比逐年增长,次均自付费用无显著变化。根据博弈分析模型分析得知: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守法的奖励比例、监管成功的概率、医疗机构违规罚金、经办机构监管成功的奖励能使医疗机构的违规概率得到降低。
结论:为了保证门诊总付制度能够发挥其有效性,在充分认识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影响下提出以下建议:科学合理地制订门诊包干基金在各乡镇的分配方案;合理调整乡、村两级的补偿比例,引导门诊就诊人次;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医疗机构的监管,保证门诊总额付费制度发挥其作用;建立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理顺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监管体系,保证监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