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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从诞生到现在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起源于十九世纪的轻歌剧(Operetta)、喜剧(Comedy)和黑人剧(Minstrel Shows),在美国百老汇和英国伦敦西区迎来它的黄金时期。音乐剧是以戏剧为基本,以音乐为灵魂,以舞蹈为重要表现手段,通过音乐、舞蹈、戏剧三大元素的整合来讲述、刻画人物、传达概念的表演艺术产品。在音乐剧的诸多要素中,音乐比任何一个要素都要细致、敏感。音乐可以通过变换各个组成要素,表现剧情的发展、人物的变化、气氛的不同,就连最细微的人物心理活动也能通过音乐表现得淋漓尽致。音乐剧大师——安德鲁·洛依德·韦伯出生、成长、生活在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共存的文化氛围之中,从序列音乐、电子音乐、偶然音乐等现代严肃音乐,到通俗歌曲、流行舞曲、乡村音乐、爵士乐、摇滚乐等各种流行音乐的创作技法,都渗透到韦伯的创作当中,使其作品里流着追求时代潮流、反传统和求变的血液。韦伯决定创作《歌剧魅影》这部作品的动机,也来自他的一种求变、反传统思想和能够准确把握时尚的慧眼。在《歌剧魅影》的创作中,韦伯重新审视了传统音乐剧的创作并对他进行了大胆的改造,将浪漫和激情以及充满想像力的曲调引入到他那欢快的旋律之中,使得这部音乐剧成为音乐剧界不朽的传世名作。本论文对《歌剧魅影》这部音乐剧做系统的研究,归纳出了韦伯的音乐创作特点。首先从音乐剧《歌剧魅影》创作的时代背景、文化背景、作曲家等方面入手,系统的分析音乐剧《歌剧魅影》的创作背景。在分析音乐剧《歌剧魅影》的音乐时,首先从音乐剧“剧”的角度出发,了解剧情的发展,然后再分析音乐剧本、音乐形态。在进行具体分析时,从音乐本体出发,针对音乐剧《歌剧魅影》的音乐进行多视角、多层面的分析,总结出韦伯音乐剧的音乐构成特点与剧本的相互关系、音乐表现技法,旋律及其主旋律的发展和变化过程、调性、和声、配器、以及风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