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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宗旨是通过研究民国时期所存在的中小学音乐教材(1911—1949),探究该教材发展规律性特征,并结合历史的维度,将这38年的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第一时期—学堂乐歌时期(1911—1919),第二时期—“五四”运动时期(1919-1937),第三时期—战争时期至新中国成立时期(1937—1949)。这三个时期所存在的音乐教材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学堂乐歌时期,音乐教材内容比较重视民主和教育这两个方面,主要反映了“西学东渐”,促使国人对其进行学习,涉及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民主和爱国主义思想(“抵御外辱”、“富国强兵”等)进行宣传;(2)对人性解放进行号召;(3)对教育进行普及。这时期代表性的教材即:《重编学校唱歌三集》,其该时期代表性人物编写的教材及音乐作品也对中小学音乐教材有深度影响;“五四”时期教材具有政治导向性,体现了时代的主体思想,以及人们的爱国情怀和对祖国命运的关怀。教材内容多具有民族性、创新性、变革性等为主要特征,该时期代表人物编著的教材及音乐作品对当时的影响,有萧友梅以中小学校学生为对象的《今乐初集》和《新歌初集》;赵元任艺术歌曲,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等都为我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战争至新中国成立时期中小学音乐教材思想内涵是:抗战音乐围绕着“为了国家和民族”的主题。本时期代表性教材有《初中模范唱歌教科书(第1、2册)》,代表性人物编著的教材及音乐作品对当时的影响有:黄自的《复兴初级中学教科书》为近现代中国音乐教育的规范化普及做出贡献;聂耳、冼星海的音乐作品以及影响较大的新秧歌运动给当时的抗日救亡的人民给予了精神给养的作用,同时,多部音乐作品被音乐教材收录,用于后世的传唱与教学。通过对民国时期中小学音乐教材分析看出三个阶段的内容是:从学堂乐歌时期到“五四”运动时期再到战争时期至新中国成立时期教材的嬗变都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以此可以看出这种教材内容的变化是与当时社会乃至政局的变化紧密相联,甚至受其制约,从中可以看出文化是建立在社会机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