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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渔村8000多个,渔业从业人口2000多万,渔民群体数量庞大,渔民作为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分散经营的社会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完善的渔民社会保障是渔村社会稳定的基础,从建设和谐渔区到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更好地掌握渔民的社会保障情况。本文首先通过理论分析发现渔民总体的社会保险体系还不健全;而且渔民社会保障意识不够高;渔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充分;渔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众多,首先渔村的经济水平不高;二是由于城乡二元化制度带来的坏处;另外渔民的社会保障有其特殊性;渔民社会保障管理不到位;法律不充分。浙江和广东的渔民社会保障面临不同的问题,浙江的渔民参保呈碎片化形态,而且渔民的社会保障有关制度和政策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大部分渔民文化程度有限,难免对政策制度存在认识偏差。另外船东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有限,根本就没有办法满足雇工的需求,渔民参保信心不足,对制度的满意度也不够。广东渔民近些年来增收越来越困难,失业保障制度、渔区的工伤和医疗、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完善。而随着减船、伏季休渔等政策的实施,渔民的生计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渔业合作社是我国实现渔业现代化的有力工具,它能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也是我国新渔村建设中的一种趋势。渔业合作社作为社会组织施展了强大经济功能,然而它的社会功能鲜少被人研究。本文通过对渔业合作社功能的研究,发现渔业合作社产生的最直接的动力是小生产和大市场存在的矛盾,也是因为渔业经营的特性,经营者们不得不联合起来,渔业合作社就这样应运而生。渔业合作社不仅保证了渔民的经营自主权,而且促成了规模效应,使渔民的交易成本变小,并且渔业合作社的制度保证了渔民至始至终是获利最大的群体,渔业合作社极大地提高了渔民组织化程度。结合渔业合作社的这些功能,试想渔业合作社是否可以成为解决渔民社会保障问题的一个突破口。目前,对于渔民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大多数停留在渔民社会保障的某一个特征指标,例如针对收入、满意度、养老保险等单方面的渔民社会保障分析,而单一指标并不能科学衡量渔民的综合社会保障表现。所以本文通过可行能力方法构建了渔民社会保障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一是经济情况指标,包括渔民的捕捞收入、生活开支、每年的人均纯收入;二是居住条件指标,包括渔民的居住面积、居住位置、房屋类型、周边的配套设施及水电供应的便利性;三是社会机会指标,包括教育机会与教育资源、求职机会与医疗资源、家庭外部人际关系的状况;四是社会保险指标,包括渔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渔民身体健康状况、其他的一些商业保险、渔民自身认为的社会保险水平。本文对渔民社会保障的指标进行了综合分析,通过对浙江樟州村和广东鲲鹏村的渔民综合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访谈和问卷调研,利用模糊评价法并运用matlab软件对渔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综合测定,研究发现: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合作社的渔民社会保障水平高于不参加合作社的渔民社会保障水平;参加村集体牵头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渔民社会保障水平高于参加渔业互保模式合作社的渔民;合作社越健全、组织化程度越高,渔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越高。政府可通过相关政策引导渔民加入一定组织化的组织如合作社是提高渔民生活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最后提出了合作社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的思考和建议。渔业合作社其实是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组织,可以通过健全渔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和增大合作社现有的规模,并且稳步发展合作社来健全现有的合作社。另外,要加强对渔业合作社的宣传,降低入社门槛,让更多的渔民加入渔业合作社,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政府应该对渔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向导,加强财政的投入力度,让渔业合作社构建一个良性循环、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功能机制,从而更好的提高渔民社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