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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第四大税种,自1980年开征以来,在筹集财政收入、稳定社会经济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上税制改革的焦点问题。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既未考虑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也未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进行考量,从而偏离了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本文立足于我国国情,考察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现行模式,分析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个人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系列对策,以期构建一种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个人所得税制,从而充分发挥出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作用,并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归纳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总结了国内学者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三个研究方向,概括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以及创新性等内容。第二部分为个人所得税制基本理论概述,简述了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概念,阐述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理论基础,归纳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内涵,并从结构与纳税单位两个角度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进行了分类,最后对个人为单位与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部分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分析,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历程及现行模式的阐述,总结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评析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所面临的难题,分析了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第四部分为国外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研究,重点通过对国外个人所得税制的比较研究,得出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并总结了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对我国税制改革思路的启示。第五部分为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通过提出明确“家庭申报”的核算单位、完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调整、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建立健全家庭申报的法律体系等一系列改革对策,为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