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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已被各级政府广泛应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道自从实行福利服务购买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服务质量监控力度不够,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问题,社会组织发展缓慢等,其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问题是重中之重。由于国内学者对福利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实证分析。因此,本文从社会治理、福利多元主义等视角出发,采用文献资料法,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资料,对昌岗街道福利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进行案例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在昌岗街道福利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福利服务购买主体双方的能力和地位不对等,相关责任机制不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完善等。究其原因,主要有:政府治理观念落后、职能转变滞后,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以及相关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保障缺失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福利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构建的成功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昌岗街道福利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机制,包括:构建主体之间平等协商的合作关系,完善服务购买环节中的责任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以及加强制度体系和法律保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