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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路径为少数民族乡村地区带来了重要的发展契机,并形成了以传统文化为主导,带动了当地包括交通、饮食、住宿、购物、娱乐等第三产业在内的整个地方经济的发展模式。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传统文化作为旅游地区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本,在旅游开发的外力冲击和村民自身寻求发展的内力推动下发生了巨大变迁,并以新的形式来适应环境的变迁和行为主体思想价值观念的变化。本研究的研究类型是定性研究。本次调查的资料收集过程分为两次,第一次是在2010年7月至8月,第二次资料的收集是在2011年的7月至8月。两次调查地点主要集中在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包括:偏颇、镇山、西江、郎德上寨、岜沙、肇兴等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地区。参照学术界对旅游开发与传统文化发展的相关成果,以文化自觉与理性选择理论为指导,通过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方法对调查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探讨旅游开发对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变迁产生的多重影响。通过探究旅游地区地文化发展的现状,以表层文化和深层文化两种文化存在形式出发,从生计模式、建筑风格、衣着服饰、传统习俗、思维方式、宗教信仰、审美观念、文化认同等八个层面考察传统文化的变迁与再表达。通过对文化变迁演绎机制的探讨,得出传统文化变迁所具有的四个基本特征,即:文化设限的选择性、文化重构的双重性、文化变迁的差异性、文化主体的认同性。从政府、旅游公司、社区居民、游客四个主要行动主体分析了旅游开发对传统文化再表达的影响机制。通过对旅游地区的调查,本文认为在旅游开发背景下,尊重文化自身的发展变迁,促进当地旅游开发与传统文化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旅游开发加速了传统文化的变迁,提高了当地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旅游地区传统文化的保护。旅游开发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旅游地区的居民对本民族的文化自觉程度亦有所不同。社区居民选择性的将外来文化融入到本民族文化中,经过不断的磨合和筛选重构本民族文化以适应新的环境,这一过程并非是盲目的。最后,本文提出以“政府主导、居民赋权、市场参与、多方协作”为特点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现阶段适合乡村旅游发展与传统文化保护的理想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