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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泛滥给中国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清末在政府的主导下,开展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禁烟运动,黑龙江省与全国各地一样,随即亦开展禁烟运动。本文以清末黑龙江省禁烟运动为题,细致梳理禁烟运动的发展脉络,总结禁烟成效,分析禁政的利弊得失。 清末黑龙江边疆危机加剧,在沙俄步步紧逼之下,清政府改变以往对东北的统治方式,逐渐放弃封禁政策。开禁后,关内移民大量涌入,亦将鸦片带入黑龙江地区。此后,种植与吸食鸦片日趋普遍,由开禁而衍生的鸦片泛滥问题,不但不利于社会发展,而且极大地降低军队战斗力。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黑龙江推行新政改革,社会风气得到改良,禁烟逐渐被提上日程。 中央政府、地方督抚与社会各界,三者密切配合,使禁烟运动得以顺利开展;建省之前,黑龙江地区实行军府制,各项民政建设尚不完备,此时禁烟活动较为单一;建省之后,民政司专司禁烟事宜,这一阶段,禁烟政策不断完善,并设立一系列禁烟机构,禁烟运动持续深入发展。 虽然禁烟问题过于纷繁复杂,但是最终取得显著成效。种植罂粟基本禁绝,吸食鸦片人数明显减少,售运鸦片得到了遏制。禁烟运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消除罂粟与粮争地的不良后果,促使农业生产得以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助力《中英禁烟条件》的签订,有利于实现全面禁绝鸦片的目标。禁烟也存在不足之处,由于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落后,在禁烟过程中,时常陷于经费不足的窘境;另外,受现实条件的制约,民众对于禁烟摇摆不定,这些都成为彻底清除烟毒的障碍。 总而言之,清除鸦片烟毒是一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黑龙江省禁烟过程中,民众的觉醒与支持,使禁烟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是禁烟运动取得胜利的关键。而禁烟成功对于巩固边疆安全意义重大,为当今开展禁毒工作与治理边疆,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