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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既定的法律条文往往无法与具体案件实现完美的契合,生搬硬套法律条文是行不通的,法官适用法律必须对法律进行解释。而法官在解释法律时,由于对伦理重视不够,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存在误区,没有能力认识到伦理在法律解释中的重要作用。伦理的缺位导致司法中的法律解释陷入重重困境,如主观性和客观性的悖论、价值理性和形式理性的艰难选择以及解释结果的实施困难。
伦理在法律解释中重要性的体现就是其能够缓解法律解释的困境,确保法律解释达到良好的效果,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和价值合理性,达到法律适用的良好效果。伦理通过影响法律解释主体的观念和行为来达到上述目的。它使法律解释的主体获得一种伦理性的思维方式,进而转化成为有德性的法律解释行为,立足于法律文本,充分权衡法律所体现的价值形态,全程约束解释主体的行为,真正有效地防止法律解释困境的出现。另外,伦理还能影响法律解释的语言和方法,使法律解释的语言表述呈现伦理性,遵循一定的表述伦理。
既然伦理在法律解释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有必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建构并完善伦理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机制,加强法官职业伦理教育,突出职业伦理教育的重点并改进教育方法,把法律解释制度伦理建设作为基础,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伦理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