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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年)》指出,截止到2007年10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223501例,其中艾滋病病人62838例,死亡报告22205例。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注射毒品传播占38.5%,5万新发感染中,注射吸毒传播占42.0%。
目前国内外主要集中于研究吸毒人群HIV的感染率、行为危险因素以及分子流行病学等方面,很少涉及吸毒人群规模的研究。吸毒人群的规模大小以及增长趋势目前尚不清楚,基数估计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摸清我国艾滋病疫情底数,对其为来的流行趋势进行合理估计与预测。
目前,已有多种方法用于估计高危人群基数。其中主要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类。直接法包括普查法(Census methods)、枚举法(Enumeration methods)、人群调查法(Population surveys)等,通过调查直接获得各类高危人群的规模(数量)或通过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对高危人群规模(数量)进行统计学推断。间接法包括:乘数法(Multiplier methods),捕获-标记-再捕获(Capture-mark-recapture methods CMR)、提名法(Nomination methods)等方法。直接法估计人群费时费力,不适合高危人群的基数估计。乘数法与捕获-标记-再捕获法适用性强,是吸毒人群基数估计的常用方法。
研究目的:
1、掌握广州市吸毒人群的一般状况,地区分布,场所分布。
2、利用乘数法与捕获-标记-再捕获法估计广州市吸毒人群规模,为广州市制定艾滋病防治策略与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3、综合考虑两种方法的应用条件以及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优缺点,探索适用于估计广州市吸毒人群的基数估计方法。
研究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广州市内活动,使用毒品(包括口吸、鼻吸、静脉注射)包括当地社区和戒毒所内注射吸毒者,以及外地户籍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吸毒者。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戒断1年以上者以及用于治疗目的的使用者除外。
2、背景调查:通过对吸毒者、公安部门和司法工作部门人员以及戒毒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背景知识。
3、基数估计:利用文献分析、背景调查以及结合广州市以往吸毒人群基数估计工作经验。确定乘数法与捕获-标记-再捕获法的调查时间、调查场所、样本量等。应用两种方法的相关原理及具体公式估计广州市吸毒人群基数。
结果:
1、背景调查:
1)广州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14597人。
2)目标人群地区分布
按人数由多倒少排列: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越秀区、番禺区(含南沙)、天河区、增城市、花都区、从化市、黄浦区(含罗岗)。
3)人群场所分布
目标人群场所主要分为六类①社区②强制性戒毒所③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④自愿戒毒中心⑤CDC艾滋病自愿咨检测⑥劳教所。
2、乘数法
1)接触目标场所的目标人群数(r)
以广州市强制性戒毒所作为目标机构。收集记录2007年6月1日~2008年5月31日广州市共8家强制性戒毒所登记在册的全部吸毒人数。调查期间内,广州市强制性戒毒所、白云区强制性戒毒所、番禺区强制性戒毒所、天河区强制性戒毒所、增城市强制性戒毒所、花都区强制性戒毒所、黄浦区强制性戒毒所、从化市强制性戒毒所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剔除重复数据)总人数为7160人。
2)乘数的获取
在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以及劳教所招募吸毒者。通过调查获取吸毒人群样本中曾经在2007年6月1日-2008年5月31日期间在广州市8家强制性戒毒所中任意一家进行戒毒的吸毒者人数。获得乘数m为6.928.
3)基数的估计
利用乘数法公式:N总=7160×6.928=49602人
3、捕获-标记-再捕获法
第一次捕获的吸毒者数量(M)=5246人,第二次捕获的吸毒者数量(n)=6084人经过核对匹配。两次捕获的重复者为m=623人。获得广州市吸毒人群基数为(47599,51166)人。
4、结果的判定
乘数法与捕获-标记-再捕获法在条件满足时的结果是统一并且可靠的。
两种估计方法都有其优缺点,要结合估计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基数估计方法。利用乘数法估计广州市吸毒人群基数时,选择强制性戒毒所作为目标机构,社区、劳教所和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作为获取乘数的场所有较好的可行性。捕获-标记-再捕获法估计吸毒人群规模,避免了直接接触吸毒者,具有易操作、费用低等优点,结果可靠性较好。
结论:
1、广州市吸毒人群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程度较低,地区分布广泛,场所分布较多。
2、乘数法和捕获-标记-再捕获法有较好的一致性,估计广州市吸毒人群基数为5万人左右。
3、两种估计方法都有其优缺点,要结合估计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基数估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