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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化景观的风景名胜区认知与保护研究,既是解决我国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问题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社会,尤其是世界遗产文化景观领域对我国文化景观研究的新的需求。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保护地类型,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的水乳交融是其最为明显的特征,而这种特征如何得到有效的保护却尚无十分清晰的论述。本研究着眼于如何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我国的风景名胜区,重点在于其自然与文化水乳交融的特征如何得到更好的识别和保护。研究认为作为文化景观的风景名胜区这一概念,用以强调风景名胜区中反映出的自然与文化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观念上的联系、行为上的联系和结果上的联系。本研究认为作为文化景观的风景名胜区应包含观念要素、行为要素、结果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其中,观念要素和观念的持有者,行为要素和行为主体,结果要素内部的相互关系,以及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以往文化景观认识中容易忽略的内容。在不同风景名胜区中因其要素组成的不同、要素内部相互关系的不同和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研究认为,宏观上作为文化景观的风景名胜区具有要素层面的复杂性、历史层面的叠加性、空间层面的地域性、时间层面的动态性、人群层面的差异性等五大特征。将风景名胜区作为文化景观来认识的意义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为风景名胜区现行保护管理框架提供了有力的补充;二是为我国的传统文化传承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视角,为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提供了重要的载体和环境。三是对于世界遗产文化景观这一遗产类别而言,我国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研究在对作为文化景观的风景名胜区的认知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方法和趋势的分析,提出我国风景名胜区在保护自然与文化的关系方面存在法规缺失、规划缺失、科研缺失的三大问题。研究对国家层面提出了开展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清查和比较研究,进行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的世界遗产申报和制定导则,进行能力建设等建议;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层面,提出了将文化景观的调查与保护嵌入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议,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论文以华山风景名胜区为例,将其作为文化景观进行认知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