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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力图通过对发生在我国当代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圈地”现象的研究与分析,以搞清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背景、经过、特点以及它所引发的问题与矛盾,以便公共管理者看清其本来面貌,勇敢迎接其挑战并最终创造性地解决之。本文首先对“圈地”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分析了“圈地”现象频繁发生的三个原因,根据圈占土地目的的不同把“圈地”现象分为三种类型:以地生财型、盲目开发型和投机赚钱型,其中前两种类型的“圈地”主体为各级地方政府,投机赚钱型“圈地”现象的圈地主体则是房地产开发商。然后总结了“圈地”现象具有的六大特点,“圈地”现象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失地农民问题;二、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三、威胁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四、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五、威胁到我国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对策,以防止“圈地”现象再次发生,并解决已经引发的社会问题与矛盾。对策一、改革并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对策二、加快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建筑一道最基本的安全线;对策三、改革现行干部考核测评的单一经济效益标准,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综合考核测评标准;对策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