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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孔子易学思想”这一课题进行的相关研究,其方法与目的在于借助新的考古发现,结合传世文献,对其进行综合研究,力求在阐明其内容、特点与实质的基础上,探求其形成的外在机缘和主体依据,并从学理上分析其形成的内在理路,评估其历史地位,以期追踪其发生、发展的面貌。通过考察,我们认为:(一)从《要》篇来看,(1)孔子认为:《易》的内容包括卜筮与德义两类,赞、数、德三种;功用为卜筮前知与德义教化;学《易》应在通明赞数的基础上向德转进,达到止于仁义的境界;学《易》的目的则在于追求、实现德行仁义。(2)其易学思想的特点在于其本身的超越性和诠释方法的更新。超越性主要表现在阶段论中的超越性、君子《易》与百姓《易》的区分、同途殊归式的即体转进等方面。诠释方法的更新,就是在释《易》过程中自觉运用德筮并存、凸显德义的思维向度,使其解《易》方法具备了一元与多元涵摄并存的色彩,实现了目的论与方法论的统一。(3)实质则在于人文理性自觉基础上对“人”作为主体的自决能力的认肯。(二)孔子易学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主要就是其形成的外在机缘,即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社会思潮的人文理性转向、解《易》传统的变动与卜筮传统价值的仍然存在等方面。卜筮的传统价值,主要表现在“稽疑”功能、“神道设教”功能、“进德修业”的功用及其礼乐文化价值等方面。其中,卜筮作为一种决策工具和古“礼”的重要环节,其在传统社会中的礼乐文化价值尤其值得关注。孔子易学思想产生的主体依据,则主要在于孔子重人事轻鬼神的思想底色、孔子思想的一贯性与变化性、“夫子老而好《易》”的历史机缘等三个方面。(三)自诠释学的角度而言,孔子易学思想的形成有其内在理路。它主要在于诠释对象的具体性与抽象性、诠释主体思想的导向性和选择性、诠释主体与对象的直接面向以及一贯之诠释方法的自觉运用。其中,诠释主体与对象的直接面向是其易学思想得以形成的历史契机,诠释主体思想的一贯性及其对待《周易》之态度的变化则是关键。因其如此,才会有孔子易学思想的应运而生(四)就其思想本身而言,孔子易学思想之于其前是继承性的总结,之于其后则是开拓性的创建;就其在易学史上的地位而言,在于明确提出了德义释《易》的原则,实现了解《易》方向的转变,开启了易学多元发展的文化动向。总之,孔子易学思想是那个时代因缘际会的产物,它高标德义,凸显了“人”的价值与地位,其本身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