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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外观是一种与传统商标不同的商业标识,但是却承载着与传统商标相同的功能——保护消费者免于混淆和保护商品生产者的商誉,商标法上的大部分原则可以适用于商业外观的案件中,如商标的显著性认定、混淆可能性的认定,但是其认定和保护与传统商标又有着诸多不同之外,有些方面甚至是其独有的,如商业外观的非功能性的要求,所以也不能简单地套用传统商标的基本规则;商业外观这一术语作为一个舶来品,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法律概念,所以本文通过分析美国相关的商业外观立法和法院对商业外观的司法保护,了解商业外观的定义、显著性要求、非功能性和混淆可能性的具体认定,然后在分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外观保护的立法现状的基础之上,指出我国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外观保护的不足,并提出具体立法改进意见。围绕美国和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对商业外观的保护,本文共分成三章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第一章是分析商业外观的定义及其独立性。无论是美国还是国际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都没有对商业外观做出明确的定义,所以本章的第一节在于理清商业外观的具体含义,虽然美国司法对于商业外观的定义莫衷一是,但是核心的观点是一致的;而本章的第二节在于探析商业外观保护的独立性,主要是分析商业外观保护与商标保护、专利保护和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第二章是分析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本章第一节分析了商业外观在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基础的演变;第二节分析了商业外观在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要件,详细介绍了不同类别商业外观对于显著性要求的差别及其认定,以及实用功能性和美学功能性的定义、认定及二者适用之间的关系,最后分析了在商业外观侵权案件中认定混淆可能性应该考虑的因素。第三章是分析商业外观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及其应该改进的地方。第一节是介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外观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其与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版权法之间的关系;第二节是分析我国商业外观保护的构成要件,具体分析了知名商品的认定、特有性的具体含义和造成混淆的认定等;第三节是对我国商业外观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立法建议,本文认为应该删除需要认定知名商品这一要件、扩大商业外观的保护范围以及明确造成混淆的认定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