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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创造了震惊世界的发展奇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进步令世界瞩目,中国特色社会的发展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极大的丰收。2004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标志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在新时期,结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和我国实践,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结果。构建和谐社会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所追求的事情,一个健全的和谐社会必将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最好的行动指导,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行动前提。本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时代背景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不是简单的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所起的作用,而是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动态研究,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脉络,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概况和国情,一方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果的总结,显示其优越性,更重要的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理论。这部分主要阐述了国内外有关和谐社会的思想,着重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过程和基本内容,它们是本文的研究基础,是准确把握和谐社会时代背景的出发点。第二部分: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这部分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过程,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动态研究,并且和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相比较,讲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影响。第三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主要以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的影响、法治理念形成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作用三部分,论述了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的辩证关系。第四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措施。这部分主要内容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