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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作为新型的国际结算业务,是一种介于商业(汇付与托收)和银行基础的结算方式之间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安排,这种结算方式适应了国际贸易中流行的非信用证结算的实际情况。因为它具有以下功能和特点:支付功能、信用风险保障作用、融资功能以及费用相对合理。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的业务量大大地提升,这就需要我们在国际结算的方式上能更便捷、准确和高效。而国际保理这种结算方式的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所以说,在未来的几年中,中国的国际保理业务将有一个扩大数量和范围的趋向,建立更为完善和健全的中国国际结算方式的国际保理制度刻不容缓。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种新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期能够发挥理论在实践中的作用。国际保理中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第2页共2页 文章的第一部分就国际保理来源、定义及运行机制进行详细阐述,勾勒出国际保理的整体轮廓。现代保理己完全不同于早期商业行为中的商务代理,卖方和保理商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转变为债权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关系是现代保理产生的标志,这也是展开全文的前提。 国际保理中保理商购入债权的法律机制主要有两种:债权让与机制和约定代位机制。通过对各国国际保理机制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我国的国际保理机制应参考德国,将无追索权的保理确定为标准保理,这样不会产生歧义且有利于保理的发展。国际保理的整个过程都是基于作为帐面债权的应收帐款转让,因此正确认识应收帐款的转让问题是国际保理业务操作的关键。应收帐款转让的可让与性、有效性、转让的对价支付;转让的对内效力、转让的对外效力等六个方面是笔者详尽论述的关键问题,从而较为清晰地阐明国际保理中各方的权利义务。此外,将国际保理与其它短期贸易融资方式的法律特征进行比较,更进一步说明国际保理自身的特征。 通过对国际保理法律基石龄一应收帐款转让的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的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笔者提出完善我国国际保理市场法律环境的措施。 国际保理是一项综合金融服务,应收帐款转让仅是它的法律基础而不能囊括其全部的法律特征,故笔者希望自己今后对其做进一步的探讨和更为扎实地研究以期对这项业务有更全面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