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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反向混淆现象频繁出镜,也愈发呈现出重要的地位。然而,商标反向混淆在含义的界定、认定的标准、利益的保护、侵权的处理等等方面都与传统的商标混淆侵权行为存在着很大区别,并不能按照传统商标侵权的逻辑和思路去解决。在学界,大部分专家、学者关注商标反向混淆案件的特点、危害及构成要件,但针对认定标准的统一和侵权解决的完善提出建议的较少。因此,本文从商标反向混淆典型案例出发,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法和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分析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对比国外,尤其是美国的司法实践,对商标反向混淆认定标准的统一和解决模式的完善提出建议。文章分为导言和正文:导言部分为提出问题。通过介绍“非诚勿扰”案,分析一二审法院观点的不同及江苏卫视二审之后的做法,引出本文需要研究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商标反向混淆认定标准的统一,另一个是商标反向混淆行为司法解决模式的完善。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商标反向混淆理论及其认定标准分析。此部分分为两节。第一节介绍针对“反向混淆”一词含义的界定和使用的争议;第二节分析确立商标反向混淆认定标准的重要性,并通过对学界提出的各种认定标准进行总结和取舍,总结出较赞成的标准,并进行论证阐述;同时,从个人角度对不赞成的标准进行说理论证。第二部分为商标反向混淆侵权的司法解决模式现状与考量因素研究。此部分主要介绍商标反向混淆类案件的利益平衡、司法解决现状及应考量因素,分为三节。第一节将2005年—2015年发生的商标反向混淆典型案例做了分类统计和对比,通过案例比较的形式总结出我国目前的司法裁判现状,并讨论我国司法实践中在解决该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说明探索有效的商标反向混淆案件的解决模式非常必要。第二节通过比较法分析了对实践中究竟如何解决商标反向混淆行为影响较大的三个因素:在后使用者的使用时间、在后使用者的广告投入及在先商标权人的经营状况。第三节主要介绍了美国的商标反向混淆类案件的司法解决模式,重点分析了其中的可借鉴之处。第三部分为对商标反向混淆认定标准和司法解决模式的建议。此部分主要分为立法建议和司法建议两个方面。立法方面,本文建议将商标反向混淆概念及其明确的认定标准纳入立法当中,使司法实践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司法方面,本文建议在商标反向混淆案件的司法实践当中引入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理论,从而在三方利益难以衡量之时,选择保全双方针对该商标的使用,达到三方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