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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作为自罗马法以来近现代各国民法中最重要的担保方式,素有“担保之王”的美誉,抵押权能否顺利实现则在抵押制度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目前在我国,对抵押权实现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成熟,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存在许多问题,这给抵押权的顺利实现带来了许多困难。 本文选择以抵押权的实现为研究对象,根据我国抵押权实现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现有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的缺陷,重点对实践中遇到的抵押权实现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并对特殊抵押权的实现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在分析以上问题时,本文注重参考传统民法理论和发达国家、地区的立法例,旨在完善我国抵押权实现制度和实现中国抵押担保制度的现代化。 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和后记组成,其中正文分四部分,全文四万余字。 第一部分,抵押权实现的基本理论。重点对抵押权实现的意义、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抵押权实现的程序及抵押权实现的法律后果等关于抵押权实现方面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分析。旨在突出抵押权实现在整个抵押制度中的重要价值:抵押权的实现即是抵押权最重要的效力,也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担保功能实现的最后阶段,也是抵押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第二部分,我国现行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的缺陷。从最初的《民法通则》到《民通意见》,再到《担保法》,我国法律虽然对抵押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由于法律规定本身的模糊性和矛盾性,相关法规之间衔接上的欠缺性,抵押权的实现仍缺乏足够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该部分对我国目前在立法上、抵押权实现的成本上以及相关制度上存在的束缚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因素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