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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成立已近三十个年头,作为一个年轻的资本市场,它良好的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我国公司股权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样的股权结构一方面能让大股东对管理层起到更多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却使得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更加突出。太过集中的股权结构使得大股东对公司运营具有强大的控制力,拥有了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有利条件与可乘之机。因此,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成为了现代公司运行和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分析了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制度背景。随后,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以保千里公司为案例公司,结合利益侵占行为动因、手段及结果,对保千里公司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在利益侵占的动因方面,从公司内部环境来看,案例中大股东庄敏持股比例最高,其他股东难以对其形成制衡,这成为了滋生利益侵占行为的土壤;同时,庄敏作为公司董事长,通过数次修改公司章程扩大权力的行为并未引起董事会其他成员以及监事会等内部部门的重视,这又为后续的利益侵占手段打下基础。再加上外部法律法规监管不足,外部审计质量不高,这些内因、外因共同为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利益侵占的手段方面,公司大股东在借壳上市时授意提交虚假文件以虚增估值,使得壳公司多支付股份12 895.75万股。上市后,大股东庄敏作为公司原董事长,多次修改公司章程扩大权力,使其对公司的投资等事项具有极大的话语权。此外,通过主导多项不规范交易,庄敏利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对外投资以及违规担保等事由转移资金。本文通过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保千里公司存在隐匿关联方的嫌疑,在庄敏主导的多项投资或违规担保的交易中,被投资方或被担保方都与大股东庄敏有密切联系。这些违规交易不仅未公开披露,甚至是绕过公司内控制度的个人主导行为。在这些侵占行为发生之后,保千里公司不仅面临经营风险,还面临各种诉讼风险,这样的状况不仅让管理层面临困局,更使公司的十万中小股东陷入困境。保千里公司大股东利益侵占事件虽然只是资本市场上的个例,但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分析事件的前因后果能够对遏制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因此,根据这些现象,本文针对外部市场监管、公司内部治理以及中小股东自身维权意识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不仅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外部审计质量,还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治理。另外,对于中小股东来说,应当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变化,在自身权益受损时也要联合起来捍卫自身利益。这样多方努力才能真正遏制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