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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作为竞争性公共产品的养老福利服务的供给主体和方式的改革迫在眉睫,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福利社会化事业的推进以及公民社会的快速发展,作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由于其作为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新生力量,不仅能为老年人提供安逸舒适的养老环境,也能为政府分摊养老的压力,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缓解早已不堪重负的养老问题,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却受到很多阻碍,面临各种困境,有的民办养老机构甚至举步维艰,难以维系。因此,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作为社会福利的重点,受到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立足于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并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博弈理论分析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特殊性。其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养老政策也发生了改变,本文总结和研究从改革开放以前一直到市场经济建立以后,这期间我国养老政策的变化,分析其现状,总结发达地区或国家的社会养老福利的先进经验。再次,在分析我国养老政策和养老机构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在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下产生的博弈困境,合法性困境和产权困境,并分析民办养老机构面临这些困境的原因分别是养老福利服务的参与者主体间各方利益均衡点的不一致导致各方的博弈困境,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采取严格的控制型登记管理原则导致的民办养老机构身份的不合法,以及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产权的不明晰和不确定导致的产权困境。最后,为实现我国民办养老机构走出困境,本文依据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完善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机制,如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破除“产权差序”格局;营造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氛围,如改变公众养儿防老的观念、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自律和行业互律机制;完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管理体制,如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上的缺陷及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的评估机制和公益财产监督机制等。使我国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的困境得以化解,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