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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界的怪胎已经存在多年,它的存在不仅折射出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深层次的矛盾,而且还反映了我国长期以来城乡分治格局的弊端,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政策与现实经济发展的脱节问题。小产权房的发展壮大,既有不合理的城乡二元土地管理体制,农村二元产权体制的制度根源,也有各级主体的利益博弈、各级政府的纵容、住房保障的缺失以及城镇商品房的高价、拆迁征地的不合理等经济社会根源。小产权房问题日益严峻,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国计民生、侵害了民生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对政府宏观整体管理土地造成一定压力。鉴于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小产权房开发禁令、购买风险提示等规制政策,但并没有形成系统解决的方案和长期有效地解决机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反而使小产权房的隐性风险愈发彰显。小产权房问题解决是否得当,对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小产权房的内涵出发,通过分析小产权房的现有法律制度规定以及对小产权房的司法实践进行阐述,解析了小产权房面临的法律障碍,从而提出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规制路径。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小产权房的涵义出发,分析阐述了小产权房的法律特征,并对小产权房的产生背景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为下文继续展开分析做好铺垫。第二部分,专注于我国目前小产权房的具体法律规定,重点分析我国对小产权房的政策要求,并根据典型案例分析目前司法实践的做法,为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展开论述。第三部分,深入探讨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买卖合同效力问题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性问题,进而对小产权房面临的法律障碍性问题进行了剖析,从而提出了解决小产权房的难点所在。第四部分,在以上分析小产权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此问题的规制路径,不仅要纵观大局,对不合理的政策法律进行规制优化,改善农村二元产权制度,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而且从微观角度出发,根据小产权房的不同时期和不同性质,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