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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政府系统的组织行为和服务行为,是民间组织或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或财富,通过各种服务性的行动去实现和体现对社会事业的服务与奉献,或实施和完成对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及个人的服务与保障。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志愿精神的光大,不仅可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而且从根本上改善人类活动,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新形势下,随着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不断产生,志愿服务如何有效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中国志愿服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青年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草根”志愿服务、国际志愿服务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美国1994年出版的志愿者教科书中指出美国52%以上的人都是志愿者,在2002年中国的志愿者只有8000多万名志愿者,约占人口总数的7%,而我国人口总数是美国人口总数4倍强,可见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空间还没有被有效地挖掘出来,志愿服务面临很多的制约因素。我国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社会认知、物质依托严重不足、缺乏自主空间、队伍建设不稳定。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表现如下: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法律滞后、行政主导力度过强、人力资源开发与激励的缺失。 欧美国家的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形成了支撑社会发展的三大因素,非营利组织及志愿事业成为“三分天下有其一”的重要因素。本文介绍了欧美国家志愿服务的发展情况并总结出留给我国的启示:组织机构的非政府性、充足的财力资源、严格的规章制度、注重教育投入。依据政策要求、理论基础、国外借鉴等方面,针对志愿服务的现状,对完善我国志愿服务的对策做了一些尝试性的探讨:强化对“志愿服务”的再认识、充分利用政府资源、规范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意在求教专家和同行,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不断推动我国志愿服务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