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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活动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与全球经济体系融合,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活动大量产生,洗钱活动在海内外日益猖獗,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
大多数人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就是洗钱犯罪集中在大城市,但是,现在的现实情况是基层的洗钱犯罪已是屡见不鲜。所以我们要把握整体,重视基层工作,稳妥而全面地推进反洗钱工作的进行。
本文立足于国内反洗钱工作的现状,通过对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情况、我国金融业反洗钱执行机构的建立情况、我国金融业反洗钱业务开展情况、基层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权能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虽然近几年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一些方面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基层金融机构信息共享与横向联合工作机制缺乏问题、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权能问题和工作机制问题、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人才缺乏问题、奖惩不力、缺乏对客户的了解及账户管理混乱问题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基层的反洗钱工作更是收效甚微。
然而,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并不是没有良策,如以德国、瑞士等国家为代表的反洗钱专员制度、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统一共享的信息中心、以英国、美国和瑞典为代表的了解你的客户制度,这些制度与良好的工作机制的实施与运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同国家的反洗钱工作有不同的特点,但是他们也具有很多的相通之处。鉴于此,本文根据我国具体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作者本人的工作经验,探索出了如下几点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办法:
一是建立反洗钱专员制度,同时提高基层反洗钱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建立一支自上而下的反洗钱队伍,赋予其独立的调查权,并不必受同级政府及央行的领导,直接对上级行的反洗钱部门负责。
二是强化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能和权力运转机制。首先要强化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能;其次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科学配置与协调其它金融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公、检、法、海关等)、相关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功能,可以建立区域性金融业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建立统一共享的技术和信息系统。我们国家现在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检测报告系统没有把基层人民银行涵盖其中。而这一机制的缺失不利于发挥基层央行前沿哨所的作用,所以,应弥补这一漏洞。
四是反洗钱领域引进奖励制度,同时严格处罚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不作为行为。首先,各级人民银行应积极牵头形成“以罚为主,以奖为辅"的制度,营造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履行反洗钱职责的外界压力。其次,各金融机构建立能促使其分支机构重视反洗钱工作的内部机制。再次,基层金融机构应建立能激发其干部职工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存款账户的管理。首先,严格开立账户手续。其次,严格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和存款实名制的要求。再次,改变现在一人多户、一家企业多个账户的现象。
六是防控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防病优于治病”,要做好反洗钱工作,最好首先控制其上游犯罪。通过对上游犯罪的控制与防范,从而避免洗钱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