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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于刑事政策的分析成为今年来国内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对“严打”的反思成为主要内容。随着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实行了多年的“严打”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情况。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犯罪形势和刑事司法系统的超负荷运转状况:一方面,犯罪总量持续上升,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社会公众的安全感降低;另一方面,司法资源超负荷运转,轻微犯罪不有效的监管。因此,必须反思我国的刑事政策,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今年的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明确规定我国现阶段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认真研究并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在履行检察职责中进行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对于有效预防控制犯罪、高效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的刑事政策,对检察实践和执法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在侦查、起诉等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并在青少年犯罪非刑罚化和刑事和解、简易程序适用等领域进行制度的完善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