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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健康发展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其自身也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方面之一。由此可见,金融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融合。金融业作为一个高附加值、高增长的产业,除了自身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之外,还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带动后向、推动前向产业发展,在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各国各地政府对金融的重视程度都在不断增强,在积极想办法,找对策,寻思路,研究和部署有利于本国本地区金融业发展的有效措施,逐步深入解决金融发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区间经济金融差距不断显现,除了市场基础、区位优势和原始积累等客观因素外,地方政府的行为能力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一个地区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是在合理的外部环境下实现的,而这种金融赖以发展的外部环境实质上就是政府提供的一系列政策保障。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完善阶段,金融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会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行政边界,受地方政府行为能力的影响。国内外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都表明地方金融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地方政府对推动地方金融业的发展具有责无旁贷的职责。地方政府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等职能,它可以在协助本地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部门实施监管的同时,通过各种灵活的手段,服务、协调、整合本地金融产业,制定合理可行的本地金融业发展规划,促进地区金融业与地方经济的互动,将中央的金融政策意图真正贯彻落实到地方,促进地方金融产业及经济的协调发展。这就是本文以地方政府为着眼点,展开对地区金融业发展对策研究的原因。本文从金融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入手,旨在借鉴经济增长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和区域金融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政府的金融职能与地区金融业发展的关系,以包头市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及优劣势为切入点,指出包头市政府大力推进金融业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包头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包头市金融业发展的战略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对包头市实现建设金融大市、金融强市的奋斗目标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