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以荆州市某三甲医院急诊科需要转运的危重患者为对象,以循证为基础,引入清单的理念,将转运重点信息、易漏环节归纳形成统一标准,以书面形式落实检查转运重点和关键内容,形成高效、简单的《急诊危重患者转运交接清单》并运用于临床,缩短危重患者转运交接时间,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降低转运中不良事件的发生,保证患者安全。方法:1.查阅国内外危重患者转运的相关文献与危重症相关学科专家建议,并结合荆州市某三甲医院急诊科一线临床医护人员的意见,自行设计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急诊危重患者转运交接清单》。2.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采用便利抽样法选取本院急诊科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需要进行院内转运的160例急危重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参考《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依照医院急诊科实际情况,纳入标准为:需要转运的危重患者,在满足MEWS评分≥5分的条件下,或出现以下情况:①休克;②严重骨折,多发伤;③心脑血管意外,心绞痛,剧烈胸痛;④脏器衰竭;⑤气道梗阻;⑥大出血;⑦急性中毒;⑧外科急腹症;排除标准:①精神症状未控制的危重患者;②转运途中意外死亡的危重患者。将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由急诊科转出的80例急危重症患者作为对照组,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由急诊科转出的80例急危重症患者作为实验组。对比两组危重患者在转运过程中,所需要的转运时间、不良事件的发生率。3.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 19.0软件对数据处理,采用描述性统计、t检验、χ2检验等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1.实验组与对照组危重患者转运时间的比较:①实验组急诊科到大内科楼及大外科楼的转运时间(7.050±2.385、9.200±5.165)均明显低于对照组的转运时间(10.375±5.314、17.025±14.90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②实验组中急诊科到导管室的时间(2.000±2.445)低于对照组的转运时间(7.750±5.737),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实验组与对照组危重患者转运不良事件发生率的比较:①实验组中总体不良事件的发生率(13.75%)明显低于对照组中总体不良事件的发生率(38.7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②实验组与对照组危重患者转运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的比较:实验组中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11.25%)明显低于对照组中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27.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③实验组与对照组危重患者转运高危险事件发生率的比较:实验组中高危险事件的发生率(2.5%)明显低于对照组中的高危险事件(11.2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以循证为基础,将清单的理念运用到危重患者转运中形成的《急诊危重患者转运交接清单》,能有效缩短危重患者的转运时间,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转运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保证危重患者的转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