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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Accountability),又称为责任制,是向他人报道的义务,去解释、证明和回答资源如何被使用,最后达到什么效果。问责在不同的语境有着不同的解读,采取不同方式和不同的资助。问责制的基本要素是:谁负责,负什么责,向谁负责,通过何种方式结果如何。问责制最初被用于金融和管理领域,后被引入到教育,主要的功能是: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合法性;保持和提升教育机构行为的质量,并从外部给予适当评价;作为被控制的手段,通过要求解释使教育机构达到标准;通过对过去行为进行解释并预测未来,从外部对教育机构进行影响,保证政策和指令的一致性。由此可知教育问责制关注教育质量,注重认证和绩效。而高等教育问责制是一个与效率、效益和绩效评估相关的概念,它要求通过有效的方式证明高等教育取得了预期结果和绩效。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的实践动力来自于本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成为新自由主义和新公共管理影响下的一项具体措施,强调市场驱动和绩效问责。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高等教育问责制的内涵和类型。高等教育问责制的定义,始于对问责制的理解,从而反过来再看高等教育问责制。“问责制”成为近来倍受推崇的一个词,最初用于行政管理领域,后被引入到教育领域,随着教育系统的运作,形成一个相当复杂的管理体系。问责制可以作为一种标志;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作为一种责任。政府和高等教育问责制有内在联系,不管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它们提供合法自主权,使高等教育问责制成为一种可能。问责制、认证和评估是质量保证的不同方面,它们相互联系。标准化测试在高等教育问责制中也占据一定的位置。另外,学术审查(academic audit)作为质量评估的一种方式正被广泛运用,但是,目前高等教育问责制并不是有效的,所以要寻求有效问责制的途径。第二部分论述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的兴起与发展。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进行着教育上的大变革,此时的大学承载着逐渐升高的压力:消费者主义抬头,家长参与的呼声高涨以及公正对政府信任的缺失。于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即撒切尔政府、梅杰政府、布莱尔政府和布朗政府都在大刀阔斧地对高等教育进行深层次的改革。由此可见,各级政府与高等教育院校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第三部分从制度和院校两个方面讲述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的实施。保证教育质量或绩效是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的目的,所以英国高等教育有着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即高等院校的内部、政府、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质量控制。帝国理工学院一直以致力于建设世界最好大学为目标,以科学为基础,以教学与科研优秀而著名。帝国理工学院一直重视教学与研究的质量,在1994年4月QAA发布的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质量审查报告中,在质量保证和问责制方面给予该学院客观的评价。第四部分总结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的特点并指出当前的社会需要国家加大对高等教育机构的问责制。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高等教育政策表现出注重效益与强化质量,目前已形成了独特的问责制,表现不同的特点。即英国高等教育机构重视教学质量,英国高等教育有问责机构,高等院校内部审查权责明确,高等教育大众化呼唤制度保障与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