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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法律监督的应有之义。2011年以来,中央及相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出台一系列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来构建和完善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4年3月彭州市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彭州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四川省建立起覆盖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并同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配套制度,为彭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彭州市“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至今已经历三个年头,其间受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冲击,几经调整仍在不断深化完善。现有关于“两法衔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均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分析不够透彻,实践调查不够深入。笔者利用长期参与此项工作的便利条件,通过发放问卷、开展访谈的方式,掌握大量一手资料,对彭州市“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梳理出彭州市“两法衔接”工作在现阶段的问题,结合权力分立、新公共管理、协同治理等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分析,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实践层面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认为目前“两法衔接”不畅的原因在于尚未全面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现有的法律制度、工作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尚不完善,实践中缺乏具备操作性的程序性规定,以及从事“两法衔接”工作的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者认为“两法衔接”的研究重点应该是解决衔接的程序问题,提出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设置,全面、具体的程序设计,多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制约,能够解决“两法衔接”工作的实际困难。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从转变观念、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加强监督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希望对全国“两法衔接”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