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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二分”视野下,教育学的学科归属导致了教育研究在研究对象的处理、研究范式的使用等方面出现了诸多局限,如采用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进行研究,忽视了研究对象的价值和意义问题等。唯科学主义方法论应用的局限、理性在人性结构中的作用的重新认识和哲学发展的推动使人们认识到,有必要对人类的科学知识体系进行“科学三分”,即分成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 “科学三分”下,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范式存在的各种争议,使我们有必要对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作明确的区分。这种区分不仅要考虑研究对象的不同,也要考虑研究主体的地位和研究视角的不同。社会科学是一门以外在于研究主体的、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社会现象具有客观性和可定量化的特点。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文世界,人文世界是一个以人的内在精神为基础、以文化传统为负载的意义世界和价值世界,它具有主体性、价值性、理解性等方面的特点。 在“科学三分”视野下,学界对教育学的学科归属存在以下不同的看法:教育学属于人文科学,教育学属于社会科学,教育学是综合学科等。存在这些不同看法的原因在于,教育研究者对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有不同的看法。目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学界主要有以下不同的看法: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事实。 马克思关于“客体主体化”的论述,使人们认识到由于“主体赋予”的存在,作为研究对象的属性不全部是“客体”所固有的,而是“客体主体化”的结果。“客体主体化”除去主体对客体属性的选择、加工、改造以外,更有主体价值观念的外化、现实化的成分。这为我们理解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提供了新的思路。由于教育理论和教育现象都是教育研究主体所关注的,因此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理论和教育现象。教育理论和教育现象由于“主体赋予”的存在从而使其具有主体性、价值性、理解性等特点。 基于教育理论和教育现象所具有的特点与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有契合之处,因此,教育学应归属于人文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