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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制度是我国专利保护事业的中流砥柱,在处理专利纠纷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专利行政执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本身存在着制度方面的问题,例如固有制度与社会发展脱节、制度本身设立不科学、制度执行时异化等。目前,我国专利行政执法事业已经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机构队伍不完善、制度衔接存漏洞、法律救济需加强等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存在于长三角地区,也将会陆续发生或已然出现在其他地域。专利行政执法制度之所以能够长久存在并且受到很多维权人士的青睐,一方面依赖于其高效便民的特点,另一方面也表明风险的适度存在反而使得该制度更有完善和发展的空间和机会,这也是民众在选择专利保护路径时仍然会向行政机关倾斜的原因之一。 文章选择我国专利事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地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资料分析等方式,对专利行政执法制度的风险现状以直观的方式予以呈现。文章的重点并不在于揭示专利行政执法制度的风险,而在于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应对策略。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束手无措进而坐以待毙。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在充分考察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代表国家专利保护情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专利保护的有益成果,针对长三角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制度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与不足极具代表性),探索完善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制度的风险防控机制,以期能够最大程度挖掘风险中的机会因素,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