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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后,中国大地上掀起了“草根创业”、“大众创业”的新浪潮。然而,创业主体数量增加快,创业绩效普遍较差的现象愈发引人关注。一方面,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16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651.3万户,比上一年增长11.6%1;2015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479.8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5.8%2。另一方面,据IT桔子2015年统计3,从存活时间来看,创业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2个月,大部分公司活不到三年;从关闭公司的获投轮次来看,早期项目是重灾区。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创业主体数量增加快,而创业绩效却普遍较差呢? 以往的研究表明,创业绩效是诸多原因耦合的结果,其中创业环境、机会、能力是影响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通过对相关研究的梳理,发现商业模式设计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可能是致使创业企业走向失败的元凶之一。在对世界五百强公司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美国管理协会发现其生存和发展阶段依赖可靠的商业模式得以发展的占据62%,余下技术和其它方面创新占据38%。彭志强等(2009)指出创业型企业需要构建三大核心模式,第一是商业模式,第二是管理模式和资本模式。因此,商业模式的选择对企业走向成功至关重要,商业模式创新也成为当前中小企业提升绩效和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方法。那么在成都市这样一个地域背景下,商业模式是否仍然对创业绩效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带着这样一个疑问,笔者大胆选取了商业模式作为研究的切入点,进而详细探讨创业企业创业绩效的问题,研究商业模式与创业绩效的关系。 创业政策是创业环境中不可忽略的关键因素,创业热潮背景下,各级政府频频出台的创业政策引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4,从2014到人民网新闻发布日,国务院已经出台至少22份促进创新创业的相关文件。从2014年到2016年年底,成都市紧跟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发布了至少50份促进创新创业的相关文件。创业政策的核心作用是为了鼓励地区或国家创业主体的创业精神,提升创业活动水平。那么各级政府频频出台的创新创业政策是否对创业绩效造成了影响?如何影响?笔者在深入研究商业模式对创业绩效影响的基础上,引入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作为调节变量,验证其是否对商业模式与创业绩效二者关系起调节作用。 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的逻辑系统,即企业在所处的价值链或价值网中向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获取价值的方式,直白的说,就是企业如何赚钱;而创业绩效是检验创业者创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创业绩效也是创业者辛勤努力的结果;创业政策是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工具来促进企业成长、提升创业活动水平的制度安排。在广泛阅读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全面梳理了商业模式、创业绩效、创业政策的相关文献,集中借鉴了Lundstrom&Stevenson、高建、张晓玲、Chirisman&Bauerschmidt、文亮人的观点,将商业模式划分为价值共创性、可扩展性、难以模仿性和持续性四个维度,将创业绩效划分为生存绩效、成长绩效和创新绩效三个维度,将创业政策分为创业意愿政策、创业机会政策和创业技能政策三个维度。分别探讨商业模式的价值共创性、可扩展性、难以模仿性和持续性对创业绩效各个维度所带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试图检验创业政策是否在其中起到了调节作用。 笔者对218位在成都创业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研,并通过实证检验探讨了商业模式、创业政策、创业绩效三者的关系,分析了商业模式和创业政策对创业绩效的作用机理,并验证了创业政策在商业模式与创业绩效中的调节作用。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商业模式的四个维度(价值共创性、可扩展性、难以模仿性、持续性)分别对创业绩效的三个维度(生存绩效、成长绩效、创新绩效)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2)创业意愿政策对商业模式与创业绩效二者的关系无调节作用。 (3)创业技能政策对商业模式与生存绩效二者的关系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对商业模式与创新绩效二者的关系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而对商业模式与成长绩效二者的关系无调节作用。 (4)创业机会政策对商业模式与生存绩效二者的关系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对商业模式与成长绩效二者的关系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对商业模式与创新绩效二者的关系有显著的调节作用。 创业意愿政策对商业模式与创业绩效二者关系无调节作用,笔者认为原因主要在于创业意愿政策关注鼓励更多人创业,并打造适合创业的文化氛围,对创业绩效的提升作用并不显著;创业技能政策对商业模式与成长绩效关系的影响假设并未通过实证检验,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第一,由于本文的调研数据有限,可能不足以显示其内在的真实关系。第二,创业技能政策一般指创新创业载体对创业企业中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能力培训,创业导师对创业企业的陪伴式辅导以及政府开展各类创业比赛、沙龙等,这类政策有助于创业者对创业有一定的感知与认识,因而对于刚刚起步创业的创始人而言,作用较大。但当创业企业创立一两年后时,由于行业的细分及业务的复杂性等原因,技能型政策难以有针对性的扶持到创业者。加之随着创业企业的发展,没有人能比创始人更了解公司的业务与需求,因而在此阶段,创业技能政策对商业模式与发展绩效二者的关系无调节作用。 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启示。笔者认为对于创业者而言,启示如下:首先,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至关重要,它决定了项目的可行性及发展的天花板,而统领性的商业模式典型特性为创业者思考商业模式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方向;其次,创业政策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意义重大,创业者在与市场打交道的同时,应该留意政策的扶持。对于政府而言,建议如下:首先,政府应当思考是否人人都适合创业,哪些人群更适合创业;其次,政府应在加强提升创业者创业技能的政策扶持,目前的创业加速器正是旨在为度过生存期的创业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帮助,此外,笔者认为政府可以适当鼓励市场来完善创业培训,例如目前基于餐饮行业创业的勺子课堂培训机构,基于新媒体内容创业的馒头商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反响都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