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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南北音乐文化几度融合,既保存了汉族音乐的传统,又发展并产生了新的因素,为隋唐宫廷音乐的形成作了必要的准备。 本文对南北朝三部官修史书“乐志”中所记录的民间音乐史料进行重新梳理,并依据其在宫廷施用的过程中所受到的不同程度的雅化为标准进行分类。从史料学和史学史的角度,考察宫廷音乐中与民间音乐有关的音乐种类的发展脉络和特征,并探讨此类音乐被载入史册的历史原因,以揭示民间音乐在中国音乐发展史上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以及我国官修史书“乐志”修撰传统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同时就三部“乐志”在收录民间音乐史料的共性和差异、对其后隋唐宫廷音乐的发展和“乐志”修撰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 论文在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绪论。对论文的基础问题、选题意义,研究现状作简要介绍。 第二章::南北朝以前“乐志”对民间音乐的记述。概述《史记·乐书》和《汉书·礼乐志》对民间音乐的记述情况。 第三章:南北朝三部“乐志”对民间音乐的记述。本章分三节进行论述,根据三部“乐志”不同的特征,以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其中的民间音乐史料进行重新的梳理和挖掘,说明其作为宫廷音乐,却与民间音乐有着不可割舍之渊源的历史事实。 第四章:南北朝三部“乐志”记述民间音乐的历史原因。本章分三节进行论述,分别从音乐发展的客观历史环境和修史者不同的主观因素对“乐志”中民间音乐史料的载录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第五章:结论。本章分两节进行论述,从“乐志”修撰的内、外部因素探讨三部“乐志”在载录民间音乐史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的差异和共性以及所产生的不同价值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