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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这是在2001年制定并出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严密的讨论和调研之后修订完善而成的。它广泛的汲取了10年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获得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秉承着国家对教育的基本目标,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思想,深刻的贯彻落实了国家教育的基本方针和政策。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与2001年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相比,每一方面的内容都有了许多新的变化。本论文对2001年版与2011年版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进行了梳理和对比,归纳分析出了2011年版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的新理念和新特点,并从新的变化中,得出在教学思想观念和教学策略方面上的新启示,以期能对历史教师理解和领悟历史课程标准、更好的完成历史教学任务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本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前言部分的比较研究”。该部分对两版历史课程标准的前言部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梳理,对性质、基本理念以及基本思路的具体变化逐一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其变化的部分进行了阐述:2011年出版的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历史课程具有思想性、基础性、人文性和综合性的特征;课程基本理念更为简明扼要,并提出了一些新的教育理念;课程设计思路上,提出要依照历史发展的时序,采用“点-线”结合的呈现方式对课程内容进行组织编排。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历史发展的线索更为清晰明朗。第二部分,“课程目标的比较研究”。在该部分中,对首先提到的历史的总体课程目标进行了分析。2011年出版的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依然遵循原课标中三个维度的划分。在具体目标方面,有着更为清晰完整的表达,从而更容易被理解和掌握。第三部分,“课程内容部分的梳理比较”。该部分分别对课程内容中所涉及到的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及世界现代史这六大板块的知识内容逐一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对增加和删减的知识内容、呈现方式的变化逐一罗列对比,并对教学活动建议方面的内容新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比较研究”。该部分最大的变化特点是将《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大量的案例全部删去,这样做一是为师生的教学活动留下更大的空间,二是可以更大程度的发挥师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课程标准以其纲领性的基本特征,统揽全局,指导着历史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只有对新制定的《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进行深刻明了、清晰准确的把握,才能使教育改革继续深化,才能使教育得以全面的发展。本论文通过梳理,对课程标准的诸多变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望可以对中学历史教学研究者和一线教师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