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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最主要的自然资源,它不仅是任何物质生产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需的物质条件。土地利用方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发展的前途。贵州省特殊的地质和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其土地资源类型及其分布规律。全省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平地仅占7.5%,可有效利用的土地面积占的比重很小,土地资源非常宝贵。但是,近年来由于土地开垦过度,土地利用不合理,水土保持不到位,贵州省土地石漠化非常严重,土壤遭受侵蚀,土地退化,基岩大面积裸露,形成类似荒漠化的现象,自然生态不断恶化严重威胁到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因此针对贵州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开展土地利用的调查,研究其动态变化和土地利用效果,积极寻求一套适合喀斯特石漠化地区的土地优化模式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本文针对贵州喀斯特石漠化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区,从区域位置上,分别选取贵州喀斯特石漠化三个示范区(清镇红枫湖示范区、关岭—贞丰花江示范区、毕节鸭池示范区),首先,通过收集三个示范区土地变化前后的基本数据,运用土地变化数学模型,探讨和分析其土地利用结构特征与动态变化。其次,在对示范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进行对比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方式,对三个示范区的土地利用效果进行总体评价,以判断各示范区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再次,针对土地利用评价所暴露的土地利用当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结构优化模型,着重从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出发,对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设计各种限制因素,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采用线性规划方法计算出各类用地的具体数量指标.并以地貌形态为划分依据进行分区,以设定的优化方案为标准,针对不同的示范区采取不同的土地利用模式做为实施路径,以期最终达到土地优化利用效果。最后对示范区的土地利用目标构建与发展方向进行比较。通过本文研究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1)示范区土地利用主要以农用地为主,10年间,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较大,表现为建设用地和林地增加幅度较大,耕地下降速度较快;示范区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具有明显的政策性。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实行以生态建设为先导,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调整和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受此影响示范区的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程度加剧以及生态环保力度加强,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建设用地和园地的增加,另一方面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面积逐年加大,以致林地增加和耕地减少;示范区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因素在宏观上大致是相同的,即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增长、政策驱动、科技驱动等。(2)近几年示范区逐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水利设施、交通、农民生产技能培训以及土地利用调整等项目,推动了示范区生态重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内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土地利用逐步进入快速、稳定的发展时期。但示范区土地利用效果在改善的同时,依然存在问题和不足,其土地利用的限制性因素主要有:①耕地比重过大,林地、草地比重过小,森林覆盖率低;②耕地面积少,适宜性差,质量低,绝大部分为旱地,受水资源限制作用明显;③土地利用率较低,利用结构不合理,集约化程度不高;④土地利用的市场指导性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地区优势;⑤土地利用缺乏清晰的科学规划,土地用途的确立随意性较大。(3)土地利用优化模式的构建应从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出发,将土地利用的现状结构与优化结构相比较,优化方案应具有经济合理性和可行性、政策约束性等特点,并能够较好地发挥当地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优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在进行示范区土地利用优化模式构建的过程中,必须研究示范区自然地理因素的区域差异和垂直分异规律,在进行示范区土地利用效果评价的基础上,才能最终设计出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适合当地情况的土地利用优化模式。市场对示范区土地利用模式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生态环保、土地制度是示范区土地利用优化模式构建的重要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