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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立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英美国家通过长时间的司法实践,在一系列判例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较为详细的品格证据运用规则。虽然在大陆法系国家也有类似的模糊规定,但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品格证据规则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一套较为详尽的规定,这一点是大陆法系国家远远不及的。正是由于两大法系中品格证据的不同境况,导致我国法学界一直对品格证据能否在我国适用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在我国,无论是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出发,还是从国情出发,品格证据都是应当予以适用的,它对于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随着我国对证据立法的重视,理论界对品格证据的研究也日益深入,相关的学术成果也日益增多。但从这些学术成果中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对品格证据的研究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刑事诉讼证据领域,对民事诉讼证据领域的涉及很少,但英美证据法当中没有明确区分刑事证据法和民事证据法,因此,品格证据也并非只适用于刑事诉讼证据领域,同样的,它也适用于民事诉讼证据领域。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鉴英美国家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从证据的相关性出发,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对我国的品格证据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对我国民事证据相关问题的研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