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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不仅在人们的饮食结构中处于不可取代的位置,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经济结构中占有较大权重,其价格的稳定不仅关乎人们的生活质量,更是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针对“三农”问题,农业保险被视为常用工具,已经连续11年被提名于“中央一号文件”。农业保险在利润保障方面的研究以相对成熟,但是其中对农产品价格稳定性的研究鲜有学者涉足,因此,本文拟引入农业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研究其对农产品的价格稳定的影响,探讨农业保险价格稳定化的效用以及影响的内在机理。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各环节单一成员的农产品供应链,首先,针对无保险的情况下,对农产品供应链进行基本的协调管理,本文的协调管理采用的是常用的库存论的方法,以收入共享契约为工具实现协调。并在此基础上就农产品价格稳定问题建立多目标的非线性数学规划模型,一方面追求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另一方面是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逐利性的特点,追求对其利润的保护。其次,以无保险情况下的模型为基础,分别针对引入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的农产品供应链进行研究,采用和无保险情况相同的协调管理以及优化方法分别对两种保险下的农产品价格稳定性进行建模优化,对比无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下的价格稳定情况,分析探讨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对农产品价格稳定的影响内在机理以及其对供应链利润和决策的影响,并延续同一算例进行仿真验证。最后,针对农业保险种类的选择、以及投保比例决策问题给出策略建议和相关的政策建议。 研究表明:产量保险的引入可提高供应链的最佳订购量并降低最佳批发价格,进而实现稳定农产品的供给量和价格;相对与产量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在风险水平较高时可以更大程度的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利润的保护,但是由于其保险标的收入是产量与价格的乘积,而二者有一定的相互影响作用,使其对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效用不大;并且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的最优效用,均是以科学投保决策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