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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改革开放及入世以来,外资在我国境内的并购活动愈演愈烈,无论是所并购的企业的数量还是规模、所涉行业和领域,都呈日益扩大的趋势,在给我国带来丰富的管理经验、庞大的资金、优秀的人才、先进的技术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比如我国民族品牌的丧失、国有资产的流失、外国企业对我国关键行业的控制等一系列国家安全问题的出现。面对如此紧急的情形,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比如2006年六部委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8年《反垄断法》,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并实施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均体现了我国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密切关注,但这一制度的构建和实施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本文以我国现行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发现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不足之处的基础上,着眼于对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四个国家先进的立法实践经验加以详细探讨和深入研究,以期寻找到适合我国现有国情的应对措施,为发展和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出一些实用性的建议,实现吸引外资和维护国家安全两者间的完美平衡。除了引言外,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以凯雷并购徐工案为切入点,引出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而阐述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概念、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相关概念的比较辨析。第二章,介绍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第三章,比较分析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从立法演进和实体性内容展开,以期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借鉴。第四章,主要为构建和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从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立法原则、立法建议三个方面探讨和阐述。